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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档高智商人物集结的综艺节目,《最强大脑》这档节目估计很多人都听过、看过,也是比较熟悉的,如今这档真人秀节目已在江苏卫视走过五季,收视火爆。这一切,都受益于全球最大的独立制作公司——恩德莫尚集团。 然而正是《最强大脑》这么火爆的节目,似乎有人也想蹭一下其名气,并在几年前成功注册了“最强大脑”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这怎么行?于是恩德莫尚集团于2017年4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恩德莫尚曾制作真人秀《最强大脑》(The Brain)、《厨艺大师》(MasterChef)、《老大哥》(Big Brother)以及经典剧集《黑镜》(Black Mirror)、《真实的人类》(Humans)等,中国观众家喻户晓的“憨豆先生”也是恩德莫尚的品牌之一。 据了解,2013年11月,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江龙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最强大脑”相关商标,并于2015年2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培训、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2月。 从商标局官网查询到的结果显示,显示在长江龙公司名下的“最强大脑”商标有4件,类别分别是第9类、35类、38类和41类上,申请时间都在2013年11月11日。 针对恩德莫尚对诉争商标的无效宣告,国家商评委认定: 一、“最强大脑”节目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已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长江龙公司对该节目理应知晓,仍在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最强大脑”节目名称完全相同的商标难谓巧合。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不正当利用“最强大脑”节目知名度的故意,损害了恩德莫尚公司对“最强大脑”知名商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益。 二、恩德莫尚公司关于诉争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理由不成立。 ![]() 综上,双方均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目前,上述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国的综艺娱乐类节目很大一部分模式都来自于国外节目的授权和引进,因而也无暇顾及相关商标的注册情况,在发生类似《最强大脑》这样的商标纠纷时,这种商标抢注的行为以及原版权公司该如何维护权益,也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 圣狐企服网,作为圣狐平台颇具实力的特色业务,平台拥有一批专业、优秀的知识产权从业者,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从保护到交易的一站式全体系服务。服务涵盖的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贯标、服务认证、三体系认证服务。平台成立至今累计已为超3万客户提供超10万次知识产权服务。 郑重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向原创致敬!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