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想破头,那么将网络热词注册商标,行得通吗?

阅读:457 2020-10-23 10:24:22

    下面先看看几个网络热词商标案例:

      套路

      出处:套路来自武术用语,编成套的武术动作,泛指精心策划的一套计划。而最近网络上遍布的“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我走过最远的路就是你的套路;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全都是套路。




      我想静静

      出处:源自一个笑话“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我想静静。”“静静是谁?”原意是“让我静一静”,在网络中多半被故意曲解为“我想念静静”。“静静”一般是指动漫作品《无头骑士异闻录》中的平和岛静雄。




      小目标

      出处:来源于此前王健林在参加某电视节目时说的一段话。在这档采访节目中,王健林谈自己对于年轻人创业,以及梦想的看法时表示:先定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如先赚它一个亿!




      ...

      但是,在这里大掌柜想提醒各位,并不是什么样的网络都可以注册成功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例如“吃货”、“坑爹”、“心塞”、“脑残”等这些词就是不能被注册的。

        所以我们在利用热词注册商标的同时,仍然要思考商标是否具有合法性,毕竟热词常常处于往前一步是低俗,往后一步是新潮的尴尬境地。

        例如前段时间爆刷网络的“佛系”一词,其实跟“佛”有关的关键词基本是很难注册成功的,比如下面有关“佛”的第35类商标,这17个跟“佛”有关的商标,无一例外,都被商标局驳回了!

        其实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也属于“其他不良影响”。

      确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后,还要注意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例如近年兴起的“小鲜肉”的叫法,如果申请在29类(肉,鱼,家禽和野味)等,就有很大概率被驳回。

          那如果把“小鲜肉”注册在别的类别呢?注册成功率应该提高了吧?确实,当你把“小鲜肉”注册到诸如12类(运载工具防盗设备;运载工具遮光装置等)这种八竿子打不着边的类别,还真的通过了。


      其实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已经不再是一件新鲜事,作为一种快消文化,网络热词在短时间内能集聚很高的人气,很多企业注册网络热词商标,就是出于吸引消费者眼球,获得大面积免费宣传的效益。

      但是通常这种热词来得快,过气也快。从长远看,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可能并不利于经营!网络热词随着其使用频次的增加,在大众语境中被通用化的可能性较高,作为商标很难发挥出其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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