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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佛市监办发〔2019〕11号)、《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佛知〔2019〕2号)和《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佛府办〔2015〕69号)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对象
符合要求申报主体可申请上述各类资助,资助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发明专利资助
发明专利资助包括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PCT国际专利资助。
(一)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且无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7000元资助;没有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
(二)中国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发明专利授权后的年费,每件按当年实际缴纳年费的70%给予资助。
(三)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被多个国家或地区授予专利权的,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四)PCT国际专利资助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国际专利申请,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且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同时获得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肯定意见,具有授权前景的,每件资助3000元。
申请本条第(一)(三)(四)项发明专利资助的,应提交按约定比例将资助金奖励给相关的发明人和专利工作者的承诺书。
通过贯标认证资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要求严格政策扶持范围,对通过贯标认证的单位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产生的认证费和年检费资助不超过成本。
申请资助的单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或《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认证,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认证费资助年度以贯标认证证书的首次发证日期为准;年检费资助以发票出具时间为准,三年内提出申报,逾期不补。
国际商标奖励
资助标准按照《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佛府办〔2015〕69号)执行: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二)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四)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
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同一件商标是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0年6月1日0时至7月15日16时。
注意:申请人申报商标扶持及资助的,应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通知要求核查原件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查。
(二)各区审核截止时间。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6时。
三、资助的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fsamr.f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二)申请人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申报专题入口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并将通知要求核查原件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查。
(三)本次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指导、核实,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四、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如对申报、审核及评审结果存在任何异议,可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