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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政府相关委局,区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沪崇府办发〔2017〕79号,以下称“实施办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开始组织申报2019年度崇明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在崇明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民非组织等单位(个人和其他非独立法人除外)。
主要依据
按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八条之规定(详见附件1)。
申报程序
及时告知所辖企业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由区财政部门予以拨付专项资金。
材料要求
1、《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1份(附件2);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证明材料
1、国内专利资助:专利证书。
2、国际专利资助:国际专利证书、委托合同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3、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市知识产权局发文。
4、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在获得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基础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资助。按照市级有关文件规定,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5、知识产权评议、金融服务、保护等项目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专利资助以专利证书授权时间为准,其他印证材料以落款时间进行确认。
报送时间和材料送达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388号南楼407室
联系人:施畅、魏刚
联系电话:59621667
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shcmzscq@163.com邮箱收。
逾期将视作放弃申请。
附件1:《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涉及部分节选)
附件2:《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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