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的?

阅读:494 2020-04-08 09:58:54

  一、

  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的?

  二、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申请的决定是基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关于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予核准的规定作出的。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处分权的一种方式。但是,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若您对商标转让、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圣狐企服知识产权商标网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