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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正再逐年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4月24日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总体得分为78.98分,较2018年提升2.10分,较本项调查启动之初的2012年提高了15.29分,满意度大幅提升。
而作为连续多年登上政府工作报告的知识产权,今年更是成为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人大代表呼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覃鸿的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惩侵权行为,传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威慑力和震撼力,对重大发明创造要落实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网上庭审直播,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审判过程,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保护咨询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激发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关注,促使全民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外,随着广西与东盟各国、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不断融合,广西法院审理的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覃鸿建议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法院与海关、市场监管、版权等部门的协调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侵权成本或将提高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陈志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为保护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只有把保护知识产权落到实处,才能让科技工作者放下包袱、吃上“定心丸”,愿意全身心投入,把自己的智慧都拿出来助力科技发展。
陈志列委员说,侵犯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山寨击垮品牌的现象经常发生,直接打击了知识产权企业的发明创造热情,阻碍了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前法律只给出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这个上限太低,相对于侵权收益,根本不足以形成威慑。”陈志列委员建议,至少把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成本上限提高到20倍。
全国人大代表史浩飞也建议,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入刑标准,由原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入刑标准降低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1000件以上,且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圣狐知识产权提醒您,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才能保护和提升企业的品牌和知名度。